为稳步有序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肥东县结合实际,采取“三力同驱”等举措,切实增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攻坚力量,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扛牢责任,增强推动改革“牵引力”。成立1拖3工作组,认真落实改革责任,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先后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县委常委会、县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肥东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核心内容,进一步定方案、定步骤、定时间、定人员、定机构、定编制。截至目前,县委、县纪委已召开各类会议10余次,与省市工作推进保证同频共振,有效保证了全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快速推进。
做实任务,把握推动改革“向心力”。从登记造册、优化人员结构入手,由县委牵头,组织三家单位研究商定,确定划转编制数为17名,并对县检察院涉改的三部门人员、机构逐一进行登记,确定选举监察委员会的日期和程序,组织起草转隶机构编制事项报告,坚持严格把握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按要求、按步骤平稳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
配强力量,强化推动改革“驱动力”。制定整合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的方案,对转隶人员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转隶人员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落实编制划转、办公经费、办公场所等所有保障工作,强化工作推进,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担负起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政治责任。(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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