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定远县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抓好转隶,细致谋划安排,严把政治标准,确保高标准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严格要求,按照省市通过的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人员转隶工作任务表,细化职责清单,实行工期倒排,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县委书记一线“施工”,纪委书记全程操作,实行当日任务“清零”,实现“事不隔天、文不过夜”。在前期对涉改部门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建立台账,确定编制划转比例的基础上,完成转隶编制划转工作。
严格审核,对照涉改部门人员台账,调取干部人事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一是摸清涉改人员身份性质,对照省下发的《市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确定转隶条件;二是严把符合转隶条件人员“政治关”。把关“三龄两历”、看政治素养,把关现实表现、看政治担当,把关廉洁自律、看政治本色,并征求信访、司法等部门意见,确保转隶人员政治过硬、纪律合格。
严格考察,切实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县纪委、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与涉改人员“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思想状况,破除思想顾虑,引导干部讲政治,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同时,与转隶人员谈心,了解其“三圈”(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情况、体察“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现状;与转隶人员部门负责人谈话,了解转隶人员政治思想动态。通过严密组织、高效落实,确保了转隶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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