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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灵活运用哲学思维 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时间:2017-11-27 10: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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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郎溪县纪委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深刻理解把握“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积极把握“量变与质变”。一方面,郎溪县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大刀阔斧,下大力气惩治“质变”,2017年1至10月,郎溪县按第三、四种形态处理人数分别为17人和56人,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2%和8%。另一方面,郎溪县积极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间的量变过程,着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2017年1至10月,郎溪县纪委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上多下功夫,第一种形态处理235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26%。

积极把握“一般与重点”。一方面郎溪县严查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节点的腐败问题,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如查处了县卫计委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等严重违纪案件。另一方面,郎溪县着力在抓常和抓长上下功夫,分6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创新出台《郎溪县党员言行“禁令”》《郎溪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问责工作流程》;已开展4轮29个县直单位的常规巡察,3轮15个县直单位、8个乡镇96个村、31个基层站所专项巡察,实现了村级巡察全覆盖。巡察移交问题477个,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35个,已立案82件,处分76人。

积极把握“治标与治本”。郎溪县纪委立足于治标和治本两个层面,做到标本兼治。2017年1至10月,一方面加强纪律审查力度,严惩腐败,立案128件;处分110人。另一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相继制定了“3+5”制度,“3”即“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清单、考核办法,“5”即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述责述廉、巡察、约谈、函询等规范性制度。同时,组织开展廉政微电影展播周、廉政书画摄影巡展周、“一把手”主体责任访谈周、廉政艺术宣传周“四周联播”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教育 。(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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