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郎溪县纪委全面推进基层纪律审查工作深入开展,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领办、协办、联办、交叉办”等形式,促使乡镇纪委“想查、会查、寻查、能查”,进一步解决基层案件数量少、办案人手短缺等问题。截至目前,各乡镇共立案9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2人。
提高责任意识,做到遇案“想查”。将纪律审查工作列为9个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党委主体责任方面,加强与各乡镇主要领导的沟通协调,争取对纪检工作的支持;针对纪委监督责任方面,成立6个查信办案协作区,通过组织协调、现场督导、电话催办和定期调度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纪委工作的督促与指导,不断提高各单位纪律审查工作的责任意识。
强化培训学习,做到来案“会查”。合理组织30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纪律审查工作培训,如举办业务培训、以案代训,交叉办理信访件,并且直接参与纪律审查全过程等,不断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办信办案能力,提高各单位办信办案质效。
广辟案件渠道,做到无案“寻查”。指导乡镇纪委建立统一规范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及时搜集排查、分析研讨问题线索。同时,要求基层纪委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相关执纪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违纪线索信息共享机制,拓宽案源,解决无案可查的问题。
上下良性互动,做到难案“能查”。针对各乡镇纪委自行展开调查的案件线索,遇到有难度的,审查不下去的情况时,协作区将协助其获取关键证据,并在案件质量上给予总体把关,必要时,可与基层纪委进行联合办案。此外,对反映问题广、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的案件,县纪委将组织协调基层纪委和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集中突破大要案。(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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