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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立足政治巡察 制定整改措施296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安庆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政治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推进巡察工作。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市编委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政治标准,扛起政治责任,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决定市级巡察机构设“一办四组”,巡察办主任和组长为正县级,核定行政编制17名,目前已选配到位16名;县级巡察机构设置巡察办10个、巡察组27个。多次专题研究安庆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巡察全覆盖方案》以及巡察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报告,有效落实巡察工作党委主体责任。

突出政治定位,聚焦三大问题。深刻理解政治巡察的内涵,全面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统一起来,着力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辨析问题,盯住“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在今年7至8月份,十一届安庆市委开展的首轮对5个高配副县级乡镇的巡察中,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个性问题60个,其中共性问题13个,交办线索12条,目前已立案3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有效发挥了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

健全监督网络,推动全面覆盖。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望江县、宿松县反馈给市委的意见,市委自觉认领责任,组织5个督查组,以巡察的方式组织开展党的建设专项督查,共谈话133人次,召开座谈会71次,发现共性问题15个,提请问责县级干部2人,使全市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加强。大力推进县(市、区)巡察,确保实现市、县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今年5月份,各县(市、区)全部启动巡察工作,至10月底,共巡察了66个对象,着力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并交办整改,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00余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问题整改,提升巡察成效。在问题整改中,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解决问题的担子压给被巡察党委(党组),明确整改责任。加强督察督办,督促被巡察单位积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力求巡察成果扎实落地。首轮巡察的5个高配副县级乡镇,针对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96条,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强化了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安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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