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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五字工作法贯穿首轮巡察全程

近日,长丰县首轮巡察工作任务基本结束。在实践中,巡察组采取五字工作法,坚持“调、谈、查、访、核”相结合,扎实有序开展工作,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为落实整改准备了较为充实、完整、有针对性的基础材料,也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工作模板。

“调”。调取涉及到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来信来访、违法违纪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以及工程建设招标和审计、土地征收和出让、违章建筑查处等各方面的问题线索。

“谈”。精心谋划巡察谈话提纲,合理安排巡察谈话人员分工和谈话对象分组,有的放矢地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查”。审查党的领导和建设、选人用人、征地拆迁安置、扶贫民生优抚、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以及“三资”管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资料。

“访”。派出外调组对这些重点人员进行走访,不经过乡镇和主管部门,直接采取随机入户走访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随机访谈,摸排线索,掌握第一手资料。

“核”。对重点对象的个人档案、家庭资产、出境出国、公车使用、违纪违法的核对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深层次的了解核实。

巡察期间,2个巡察组共进行个别谈话195人次,接待群众来访9人次,收到信访举报12件,查阅相关会议记录10本、财务账目648册、工程招投标及选人用人等方面资料172份,发放收集了民主测评表、问卷调查521份,不打招呼走访基层干部群众46人次,初步确定问题及问题线索441条。(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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