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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 深入推进安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安庆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先进事迹

近年来,安庆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不懈抓教育,创新形式抓监督,突出重点建制度,坚定不移惩腐败,推动全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2015年被安徽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6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安庆市纪委命名为安庆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015年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原组长刘怀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监察室主任岳兵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完善机制,夯实责任,强化考核,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是积极协助院党组帮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和分工方案。明确划定党组、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职责,督促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广泛开展司法巡查。截至2017年,实现对辖区基层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全覆盖,顺应形势发展,变业务巡查为政治巡查,重点检查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党的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勤政廉政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三是严格开展“一案双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二、持续加强司法廉洁教育

充分发挥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认真抓好干警廉政教育。一是突出日常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廉洁自律规定和法院系统的“铁规”“禁令”;连续6年坚持开展全市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着力增强法院干警的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法纪意识、风险意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下功夫,全面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二是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注重挖掘干警身边的勤政廉政典型,2015年在全市法院开展“远学邹碧华,近学徐和平”活动,引导干警向法院系统先进人物学习,向身边优秀干警学习。加大反面典型警示力度,定期通报违法违纪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7场900余人次,组织干警前往安庆监狱、安庆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3场200余人次。三是扎实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打造廉政文化长廊、举办廉政书画摄影展、拍摄廉政文化建设宣传片等,展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突出成效。三年来,共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14场次,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5场次,邀请市纪委、市委党校、省高院专家教授举办廉政讲座4次,撰写心得体会561人次。注重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在中秋、国庆、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向全院干警发出廉政提醒短信4000余条,切实提高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共有20名干警主动上缴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合计人民币10.08万元,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抓好司法作风建设

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在全市法院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司法作风建设年”、“正风肃纪”攻坚战等大型专项整治活动4次,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酒桌办公”等专项治理活动20余次,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变司法作风作为工作重点,切实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二是认真开展审务督察。推进全市法院交叉督察,并邀请池州、铜陵等兄弟法院对我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深入查找作风建设、执行“八项规定”、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原因,确保整改到位。2014年以来,共开展专项审务督察33次,向被检查法院反馈整改意见90余条,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三是抓好机关日常作风纪律督查。坚持每周两次日常督查,2014年以来,共开展督查360余次,在全院范围通报督查结果20余次。切实强化督查结果运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2014年,对一名违反院机关作风纪律规定的干警,在科级职务晋升中一票否决,在全院干警中产生较大影响,有力维护了院纪院规的严肃性。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广泛开展日常监督。通过约谈提醒、函询谈话、述职述廉等方式,对市、县两级法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开展监督,近三年来,共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52人次,开展廉政谈话210余人次。二是不断健全司法廉洁规章制度。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重新梳理规范和制约审判、执行权力行使的新思路新办法,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或修订《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作风纪律督查办法》、《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等制度和27项规定,将司法权关进制度“铁笼”,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大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坚持定期通报法院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执法执纪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做好举报网站、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的日常管理。三年来,坚持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1.1万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实现纪检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切实加强法院系统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司法腐败高压态势。一是加强案件线索筛选和核查工作。利用四级法院网络举报平台,形成上下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一体化办案机制。二是坚持“一案双查”和终身问责。2014年,对某基层法院两名违反法律程序违规办案的干警严肃问责,并对该院严肃追究已退休院领导的领导责任。三是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处理方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真正做到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017年上半年,对两名没有按照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副县级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对两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函询,对一名基层法院院长提醒谈话。三年来,共核查处理各类信访举报线索180余件,对10名违纪违规干警直接或协助有关部门作出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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