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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4起

时间:2017-09-26 09:1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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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相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加连操办儿子婚宴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秋国庆到来前,淮北市纪委通报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今年以来,淮北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先后开展升学宴谢师宴、公务接待违规用酒等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4起,处理104人,纪律处分89人,分别比2016年同期增长17.5%、19.5%、9.9%。

有效拓宽查找“四风”问题来源,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巡察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直查快处,要求先于其他问题线索办理。依托“廉洁淮北”微信公众号开通反“四风”随手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四风”问题举报和意见建议。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安徽省委实施办法,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决拿起问责利器,既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查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市运管处出租办负责人刘军、濉溪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教导员牛正云等11名党员干部因疏于日常监管、下属发生“四风”问题被问责。(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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