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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四严”把好干部廉政关

时间:2017-08-18 16: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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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芜湖县严把干部廉政关,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等情况的发生,从严管理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1-7月份,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查58人,任前(离职)廉政审查41人,其中1人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提前部署,问题线索梳理“严”。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对涉及党员干部的信访件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录入到廉政档案,准确掌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构建“信、访、箱、电、传、网”六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及时受理和快速查办拟提拔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

完善制度,廉政审查要求“严”。完善廉政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凡是拟选拔任用的党政领导干部、拟表彰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初步人选及其他需要出具廉政审核意见的,都要进行廉政审查。明确要求县委组织部将考察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前一周以正式函件征求纪委意见,确保审查时间充裕、程序到位。

层层把关,廉政审查程序“严”。县纪委组织部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会同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党风政风监督等7个科室以及县委巡察办,围绕信访举报、党政纪处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巡察问题线索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由各室和巡察办负责人对审核情况把关,并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表》上签字确认。在综合审核意见基础上,县纪委组织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主管常委、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逐级审核,作出“廉政审查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通过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回复意见。

严肃纪律,廉政审查追责“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廉政审核期间泄露审核内容、审核意见等“灯下黑”行为,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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