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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明确“七个严禁” 禁止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

时间:2017-07-21 08:2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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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正值高中、高校录取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绩溪县纪委提前打好“预防针”,拉响“警报器”,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

通知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有关纪律规定和文件通知的学习。党员干部不得参加近亲属以外由同学、同事、朋友、战友、邻里、上下级等违规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和不赠送礼金、礼品的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在子女升学录用期间,要自觉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举办或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活动;严禁以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名义,分批次、分地点举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敛财,收受任何单位或非近亲属关系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以及赞助费等;严禁学校以升学庆贺为名组织集体宴请; 严禁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和教师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发现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于视纪律如无物、我行我素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谢师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153285,8162695;举报信请寄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绩溪县纪检监察网(http://www.cnjxjw.gov.cn/)“网上举报”栏。(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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