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四种形态”共处理973人次,其中按“第一种形态”处理26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27%;按“第二种形态”处理53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55%;按“第三种形态”处理9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10%;按“第四种形态”处理7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8%。
(宿州市纪委)
今年以来,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四种形态”共处理973人次,其中按“第一种形态”处理26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27%;按“第二种形态”处理53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55%;按“第三种形态”处理9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10%;按“第四种形态”处理7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8%。
(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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