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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5人次

时间:2017-07-05 17: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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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认真落实“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职责使命,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专项督查“不间断”。联合水务、公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1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灾后重建项目及民生水利在建工程开展两轮督查,对工程项目建设中暴露的标后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3个单位被公开通报批评,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快查快处中央和省环保督查组移交的3起问题线索,落实日报告制度,处理5人,约谈2人,问责3人。正面回应群众关切,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对宣城论坛有关帖文反映的少数公职人员怠政问题,实施快查快办,问责处理4人。

正风肃纪“不手软”。 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违规吃请等问题,常态化采取日常监督、跟踪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重在源头上防治“四风”和腐败问题。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1起,处理24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对省纪委重点督办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按时间节点结案销号,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41起,处理44人,党政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盯紧重要领域、重要问题、重要节点,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明查暗访。上半年,共开展换届纪律、工作纪律、窗口为民服务、公车使用与管理等内容的作风建设明察暗访10次,发现问题18个,处理12人。

 监督执纪“不懈怠”。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轻微违纪行为及时处理。上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3人次,同比增长544%,运用第二形态处理43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4人次,分别占总处理人数的62.4%、26.1%、3%和8.5%。(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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