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铜陵市委办下发通知,将于近期对全市市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记实情况开展专项抽查,以便跟踪了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此次抽查工作由市纪委机关会同市委督查室成立联合抽查小组并共同组织实施,主要采取调阅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记实台账》和班子成员《记实手册》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查看记实工作是否具有连续性和完整性,记实内容是否真实、具体、规范,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和记实空白等现象。
根据通知要求,县(区)和市直单位抽查比例不少于20%,抽查结果作为扣分依据,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记实工作不规范、不及时或存在弄虚作假、记实空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督促整改或公开通报。
据悉,2016年年底铜陵市委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的通知》,明确记实对象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记实内容为: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3项、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19项,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14项,纪委及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15项。(铜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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