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患于未然,治病于未发,省投资集团出台内部巡察工作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并坚持“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问题、着力督促整改、着力规范管理、着力促进经营,全面推进对二级子公司巡察全覆盖。
建章立制定规矩,确保巡察“不走样”。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推进、早实施,于年初即开展外出学习和实地考察,在学习借鉴和有机融合的基础上,制订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对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象范围、领导机制、方法步骤和工作纪律等做出规定。同时,建立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等为组员的“五人领导小组”,组建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审计、财务、党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巡察工作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职责,划清边界,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此外,《实施办法》还对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原则、整改时限等提出要求。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建立,有力地保障了巡察工作严谨、规范和高效实施。
结合实际定重点,保证巡察“接地气”。树立政治巡察的工作定位不动摇,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标尺,同时,突出企业党建、选人用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特点,确立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从业、决策执行、队伍建设、合规经营、集团管控和整改落实等8个方面的巡察重点,确保巡察工作既“接天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国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更“接地气”,有效契合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实际,体现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任务定人员,力求巡察“专业化”。高度重视巡察办和巡察组的人员选配,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人力资源、党群法务等部门精心遴选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原则性强的同志负责巡察日常工作。同时,坚持“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从集团公司各部室及二级子公司抽调30余名业务骨干组建巡察组,并根据不同的业务板块和巡察对象,合理调配巡察组人员构成,确保巡察组在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选人用人、制度建设等方面都有专业的人员负责巡察。此外,明确各巡察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视情配备中介机构“专业力量”,确保巡察工作能够深入下去、发现问题,能够提出建议、找到对策,能够规范管理、促进经营。
把握节奏定流程,强化巡察“一盘棋”。为了确保年底前完成全覆盖的巡察任务,同时,又要保证巡察工作质量,集团公司党委组建1个试点巡察组和4个常规巡察组,要求试点巡察组 “先巡先试”,要在试点工作中理清思路、找出方法、总结经验、形成模式,试点巡察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开展业务培训,推进4个巡察组对其余二级子公司的全面巡察。巡察过程中,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全程跟踪指导,既把握方向节奏,更研究解决巡察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巡察组既有主动性,又有灵活性,整体工作既有“齐步走”,又是“一盘棋”。
巡察工作作为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对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新途径,必将成为集团公司完善党内监督、推动决策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也将为集团公司“十三五”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驻省国资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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