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界首市委根据各级巡视巡察了解和掌握的各种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界首市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开列6个方面25种责任清单,以责任追究倒逼巡察问题整改,为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办法》突出问题导向,从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巡察组监督检查责任、巡察办督促协调责任,以及市分管领导督促责任等6个层面,规定了25种问责情形。要求对在各级巡视巡察工作中拒不配合、干扰巡察,不认真履行巡察职责、监督职责确实活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党组织或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办法》的出台,厘清了各个层面的责任,传导了整改压力,切实解决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认识不高、问题整改不深等顽固问题。有力推进了界首市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为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自该《办法》出台以来,界首市依据《办法》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线索办理不及时的1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组织调整,有力的促进了各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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