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太湖县委批准,太湖县纪委监委对太湖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金介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金介平背离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安排,套取资金用于单位接待支出;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亲属承揽工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环保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金介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金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太湖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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