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工作我不怕流血流汗,就怕诬告陷害,让我伤心费神。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心里很暖,现在心里不堵了,工作也有干劲。”前不久,面对前来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颍东区袁寨镇干部朱某激动地说。
近年来,颍东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激励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该区纪委监委明确澄清正名“提请、审核、评估、研判、实施”五步走的标准化工作流程,即由案件承办部门提出澄清正名初步建议,案件审理室严格开展全案质量审核,同步开展舆情风险评估,经区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澄清和如何澄清后,由案件承办部门组织实施,书面向澄清对象发出《澄清正名函》,以正式文书形式还原事实真相,让被误解、被错告的干部真切感受组织的关爱与包容。
为统一澄清正名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度,该区案件审理室针对性编制《澄清正名工作指导手册》,细化规范工作流程图、《澄清正名函》等模板,全方位加强各环节业务指导,确保每一次澄清正名都程序合规、事实清楚、审慎稳妥。同时,建立案件了结“双研判”工作机制,办案部门在研究问题线索了结建议时,同步研判是否需要对被核查干部予以澄清正名,两项内容同步上会、同步推进,实现监督执纪与澄清正名无缝衔接、一体落实。
澄清正名不能“一澄了之”。该区纪委监委注重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建立“澄清+回访+关爱”常态化机制,对予以澄清正名的干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回访台账,做好后续教育引导,帮助打消思想顾虑,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澄清正名相关材料载入干部廉政档案,避免干部因受诬告错告在评先评优、考核定等、选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等方面受到不良影响,持续释放鼓励担当、宽容失误、严惩诬告的强烈信号。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澄清正名工作,不断为敢干事、愿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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