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后悔!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近日,南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大唐(北京)煤业销售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李某某现场忏悔直击心灵。
南陵县纪委监委坚持精准滴灌、靶向施教,针对性组织县国有企业40余名工作人员走进法院,全程旁听庭审过程,“零距离”为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真真切切将庭审现场变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堂”。
拧着耳朵说十次,不如身临其境一次。走出庭审现场,一名国有企业负责人深受触动,表示今后一定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的清醒,自觉净化“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绝不当“案中人”。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用活案例资源,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同步收集留置对象到案、忏悔、移送等视频素材,分专题制作10余部警示教育片,并深入剖析本地典型案例编印发放《忏悔录》和《警示录》500余本。同时,依托全县各类主体培训班设置警示教育内容,通过主题党课、纪律教育专题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将警示教育融在日常、抓在日常,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行动自觉。
针对执法司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等资源富集的高风险领域,县纪委监委选取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班子成员带队赴各有关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并督促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运用身边事例引导党员干部深以为戒、警醒知止,推动有关单位深刻认识本单位、本领域廉政风险,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分层分类警示教育,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综合效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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