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村里环境一天比一天好,家门口就能散步健身,日子越过越顺心。”近日,面对萧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庄里镇村民难掩笑意地说道。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萧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促进乡村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整合镇村监督力量,通过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聚焦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排放、村容村貌提升改造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的清运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现场及时反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挖问题症结,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监督不留死角、整治不走过场。
监督不仅推动“当下改”,更着眼“长久立”。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采取随机抽查、实地回访等方式,对污水处理、绿化养护等重点任务开展复查,督促各村管好用好保洁队伍,强化重点区域日常清扫维护。同时,坚持“村民自治+长效管护”机制,创新建立“积分兑换”、村规民约等机制,利用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环境整治意义,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文明卫生意识,激励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形成“监督推动、干群共建”的良好格局。
此外,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用好“线上+线下”监督渠道,依托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基层“微腐败”监督举报、田埂议事会、干群夜话板凳会等平台,倾听群众声音,积极收集群众对环境整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深挖问题线索,及时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办理,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参与感。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头连着民生,一头关乎文明。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有力监督护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为乡村振兴注入清廉动能。”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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