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县纪委监委在专项监督中发现,已死亡多年的杨某仍在领取养老保险。经查,因家属未及时申报、村级经办人员吕某资格认证流于形式,导致违规发放养老金11765元。县纪委监委对吕某给予党纪处分,并督促县人社局全面排查整改,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为强化源头防控,县纪委监委推动监督关口前移。针对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多、信息共享难的问题,督促县人社局联合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搭建“死亡人口+养老金发放”数据监督模型,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比对,精准发现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疑点。同步创新“室组地联动+清单化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室统筹、派驻纪检组嵌入指导、乡镇纪委直插一线,逐条核实疑点数据,实现监督全覆盖、核查无遗漏。截至目前,监督检查发现的18条线索全部查清,追回资金14.28万元,追缴率达93.3%。
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系统治理。一方面,对社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立案3件、处理处分12人,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推动建立死亡人员信息报告制度,将监管重心从“事后追缴”转向“事前预防”。同时,督促县人社局优化内控机制,加强经办人员培训,实现养老金发放全流程透明可溯。
科技赋能也为基金监管注入新动力。今年9月,安徽省首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PA数字员工“城小宝”在太湖县正式上岗,应用于待遇核算、注销登记、无感认证等高危环节,以自动化流程替代人工操作,构建“线上+线下”“人工+机器人”智慧风控模式,为基金安全加上“智能锁”。
在县纪委监委的持续推动下,太湖县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日益完善,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薄弱环节,补齐制度短板,以精准监督护航民生保障,让群众的“养老钱”更加安全放心。(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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