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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时间:2025-08-19 09:0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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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个人工作疏忽导致项目投标资料审核出现纰漏,感谢组织及时提醒,为我敲响了警钟。今后我将以此为鉴,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近日,固镇县某县直部门工作人员因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被县纪委监委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近年来,固镇县纪委监委始终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将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有效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努力帮助党员干部纠偏止错,让监督执纪既有刚性力度,又有柔性温度。

抓早抓小才能做到防微杜渐。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履职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帮助党员干部早认清问题、早纠正错误,推动作风转变、工作提效。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7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98人次,占比达64.5%,有效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监督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避免出现“谈话热、整改冷”“一谈了之”等现象。

此外,着眼源头预防,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节点,通过发送廉洁提醒短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常态化为全县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针对案发单位暴露出来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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