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绩溪:规范资金发放 守护“绿色生态”

时间:2024-12-12 10: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我的公益林补助资金前几天已经发到‘一卡通’上了,真的要谢谢你们!”近日,绩溪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该县金沙镇某村,对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村民代表许大哥欣慰地说道。

此前,金沙镇纪委在对该镇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某村存在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错误等相关问题。镇纪委立即督促镇林业站开展实地核查,督促推动问题立行立改。

林业惠农补贴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发放和使用,促进生态保护,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并联合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挖细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有的享受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政策的农户户主死亡后,未及时履行发放账户变更程序;部分个人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长期滞留在村级集体账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督查组通过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谈话、查阅发放清册、实地走访核查等方式,对2021年以来全县47万亩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纠正清册名单更新不及时、权属不清、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等问题2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压紧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规范发放补助资金25.22万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县纪委监委的有力监督推动下,县林业局组织镇、村两级工作组精准摸排收集涉林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规律和特点,认真归类汇总,建立健全补助资金长效监管机制,并做实公开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惠农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