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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巡察工作要做到 “精”“警”“净”

时间:2023-02-10 09: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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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补充,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聚焦的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于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意义重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以查找问题、以巡促改、形成震慑为主要目标,多措并举,做到精益求“精”、以案示“警”、作风清“净”,持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察工作要做到精益求“精”。发现问题是“生命线”。巡察工作政治性高、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某些单位存在的政治偏差和隐性问题往往躲藏在耀眼的成绩之下,这就要求巡察人员既要政治过硬,也要视野开阔,本领高强。要提高政治站位,巡察不同于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要坚持以政治标准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防止政治巡察虚化落空。要注重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系统融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收兵,突出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要保证点穴到位,查找核心和深层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权力配置和责任担当,揭示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动向趋势,深挖细查,精益求精,杜绝“差不多”“过得去”思维定式。

巡察工作要做到以案示“警”。秉持“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的警觉思维,通过查阅资料、开展谈话等方式,探查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上是否存在不作为、不担当、不进取、不务实、不守信、不知止“六个不”问题。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紧盯“三重一大”情况查找问题线索和廉政风险隐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明显不符合规定且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在“拎包”巡察过程中迅速移交办理,督促乡镇和区直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针对发现的“三资”管理不规范、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普遍性、倾向型问题,抓住不忘、盯住不放,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到实处、改到根处。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精心选出典型案例,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着眼标本兼治、举一反三。

巡察工作要做到作风清“净”。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单位的“体检”,更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品质的检验,“正人先正己”“打铁必须自身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忠诚忠实;严守工作纪律,按照程序和规定开展巡察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及时请示汇报,不得先斩后奏、擅作决定;严守廉洁纪律,坚决杜绝“情面网”“说情风”,严防“跑风漏气”、“超越权限”、“以巡谋私”,干净做事,自觉维护巡察干部良好形象,让巡察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利剑’,保障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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