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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干部能上能下 关键在“能下”

时间:2022-09-27 15: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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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通过严明“下”的情形、规范“下”的程序、畅通“下”的渠道、强化“下”的保障,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鸟往高处飞,水向低处流。”长期以来,公务员被认为是“铁饭碗”职业,一旦进入体制内,只要大错不犯,便可只升不降,相安一生。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成为制约干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却占着岗位,导致优秀干部上不来,干部队伍活力不足。让领导干部不仅要“能上”,更要“能下”,才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最讲认真。”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自觉承担具体工作责任,要在“能下”上讲认真,不当老好人、不怕“撕破脸”,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推进“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要内容,以“钉钉子”的精神、“长牙齿”的举措,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严明工作纪律。“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吾能,而畏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才能让“下”的干部口服心服。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把关心爱护落到实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被调整的干部,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要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能下”。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情况之下,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宿州市埇桥区 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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