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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严把用人“三关” 保障巡察高质量

时间:2022-04-21 10: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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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在抽调参加巡察工作期间,纪律严明、坚守底线,巡察报告采用问题15个,线索报告采用问题3个,工作成绩较为突出,建议所在单位对该同志考核评优时优先考虑。”这是十五届砀山县委第一轮巡察结束后对某局抽调干部精准作出的工作鉴定。

砀山县委巡察机构在总结多轮巡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内控机制,不断完善巡察抽调干部考察、管理、评价机制,拧紧“选拔+监督+评估+鉴定”工作链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的巡察铁军,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巡前,把严把好“准入关”。县委巡察机构协同县委组织部,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综合评估等方式选取政治靠得住、作风过得硬、业务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的年轻干部配备到巡察队伍中来;为巡察干部建立“一人一表一档”,切实做到同步监督、环环把关、优中选优,注重科学搭配,有效整合,力求每个巡察组人员组合效能最大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了解把握巡察组长、副组长、组员与被巡察单位回避情况,筑牢巡察用人第一道关口。

巡中,抓紧抓实“监督关”。巡察组长与组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巡察工作十不准,及时印发《县委巡察组工作手册》《县委巡察工作指南》等文件,组织抽调干部认真深入学习,申请成立临时党支部,扎实开展入党宣誓、定期学习教育。各巡察组充分利用巡察间隙,以巡视巡察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典型,对抽调干部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不断强化对巡察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同时,巡察组安排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对新抽调的干部进行“传帮带”,实现干部成长与巡察监督双促进、双提升。

巡后,落实落细“鉴定关”。采取自我评估+问卷调查+谈话了解的方式从严从实进行巡察评估,围绕作风纪律等10个方面设置评价内容,综合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及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巡察干部进行全面体检。评估工作完成后,巡察组组长围绕巡察抽调干部评估结果、工作实绩、纪律规矩执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出具《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鉴定报告》,作为评先评优、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根据鉴定结果,实施巡察抽调干部“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使巡察岗位成为干部成长、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

“参加巡察是党员干部深入一线锤炼党性的生动实践,更是一次自我成长的政治历练。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各项规定,筑牢廉洁巡察的坚强防护网,讲政治、守纪律,敢于善于监督、勇于动真碰硬,充分发挥巡察‘尖兵’和‘利剑’作用,保障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对抽调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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