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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加强政治监督 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时间:2022-03-24 09: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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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做好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涉及池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池州市纪委监委近日出台《监督推动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涉及池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明确以精准有效监督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方案指出,抓好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更是肩负的政治责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监督的制高点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不折不扣监督推动个性问题整改到位、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落实到位,为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效能提供强大助力。

方案强调,要加强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运用谈心谈话、督导检查、约谈提醒、发函督办等方式,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要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由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和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促责任地区和单位以下看上找问题、以上率下解难题,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方案要求,要抓好群众诉求办理,强化跟踪督办,并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对办结的群众信访件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提高群众认同感、满意度。要精准执纪问责,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相关措施,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同时,坚持实事求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能泛化简单化问责,不能以问责代替整改落实。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背后暴露出的监管缺失、制度漏洞等问题,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责任地区和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健全长效机制。(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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