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名村干部因违规挪用救灾资金、违规申报使用危房改造资金受到党纪处分。
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如此轻而易举,暴露出一些地方对扶贫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管,如何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必须要建立一个透明前置、监管前置的“笼子”体系。
“铁肩挑重担、勤勉勇担当”。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正管好用好扶贫资金,要“一手抓使用、一手抓监管”,把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完善扶贫工作公示公开制度,规范扶贫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对发放到户的扶贫资金,严格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撑起扶贫资金的“安全网”。
“铁拳惩贪腐、尽责敢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利用好信访举报、巡察巡视等发现的线索,对贪污占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浪费,要“铁掌拍蝇”。对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党员干部要进行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撑起扶贫资金的“保护伞”。
扶贫资金不是人人想吃的“唐僧肉”。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扶贫项目是贫困群众减贫脱贫的“推进剂”。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长效的反腐监督、法治监督和权力监管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制度创新。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管,发挥人民群众的舆论作用、案源作用和智囊作用,编牢织密扶贫资金监管的“金钟罩”,真扶贫、扶真贫,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刘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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