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不完善,案卷装订不规范,复印的书证材料未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提供单位未盖章……”这是东至县纪委监委案件评查组对某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时的内容。
该镇纪委书记在认真听取评查反馈意见后,当即表示将照单全收,严格落实整改。“案件质量评查,既是查找问题,也是我们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加强业务交流的机会。通过‘量人度己’,有效提高我们基层办案人员审理业务水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说到。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共涉及各类违纪案件90件,较前期评查结果有较大进步,但仍发现共性问题8个,我们将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考验。”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道。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质量,东至县纪委监委于9月7日至9月25日,对全县15个乡镇2018年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梳理问题难点,在总结整改中实现不断提升,从严从实把控住监督执纪“最后一道关口”。
“为解决审理室人员不足问题,我们从县直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干部参加评查组,通过以干代训增强案件审理队伍力量和业务能力。”县纪委监委协管常委说到。此次评查重点针对案件程序手续是否合规、证据调取是否充分、定性量纪是否恰当、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处分决定执行是否到位、卷宗归档是否完善等方面,采取不听汇报、现场阅卷、当场反馈的方式进行,强化督促指导,确保评查效果。同时,做好反馈情况整改的跟踪督促,将评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
“一直以来,乡镇纪委办理的是党员一般违纪案件,看似‘小’案,但其面广量大,案件质量直接影响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将不断强化对乡镇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完善乡案县审、交叉审理等机制,推动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强调。(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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