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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2020年1-4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70人次

时间:2020-06-05 11: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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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这一首要职责,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把“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始终,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教育挽救功效。

今年以来,埇桥区纪委监委着力在实践运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关注重点领域,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严把监督第一道关口,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坚决防止运用不当、尺度不准等现象发生,以保证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按照抓细、抓常、抓实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反映和检查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持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把廉政教育纳入全体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借助“两微一网”新媒体向全区党员干部推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

同时,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发生在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组织编印《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系列读本》,通过对落马者的精准画像和“案中人”的痛悔之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据统计,1至4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70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343人次,占总数92.7%。

“抓早抓小、红脸出汗,看似严管,实则厚爱。”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进一步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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