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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三四五”精准刻度 确保纪律戒尺稳准狠

时间:2019-05-23 08: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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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们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件评查和参与案件旁听庭审等形式,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广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云龙对近期案件审理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回顾。

为写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杜绝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挂空挡”,该县纪委监委对案件审理工作抓早、抓常、抓在实处,以规范程序为重点,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生命线,坚持采用“三四五”法,打造刻度精密的纪律戒尺,确保纪律处分落地有声。

“三项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实行重大案件审理先期介入制,转变“移送后才审理”的观念,凡办理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和有办案期限的案件,均指定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在推进“关口”前移的同时,最大程度确保办案时效性;实行审理人员分审共议制,每起案件均由两个以上审理人员分别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并各自提出审理意见,经讨论达成共识后再由案件审理组集体研究形成审理报告;实行常委(监委)会把关制,凡是立案处理的案件,审理报告送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提请常委(监委)会讨论,案件审理室依据讨论的原则意见确定最终处理决定。

“四查四看”提升业务水平。一查移交登记,看签字确认。做到凡经审理部门审理的案件,必须填写《案件移交登记表》,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移交后,案件审(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须签字确认。二查证人证言,看证据逻辑。重点关注见面材料与调查报告中所写的错误事实是否一致,对于证据之间有矛盾、证人证言证物与书面材料有分歧的,须梳理厘清。三查案卷环节,看手续程序。重点查看初核报告建议是否立案、审查报告建议处置等五项会议记录内容,查看线索来源、分发流转、初核审查、立案报告及送达、审理(审查)报告等五个签字手续。四查条款适用,看定性量纪。审理每起案件,都要求审理人员吃透案情,把违纪责任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复比对,确保处分恰当,真正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

“五道关”提高案件质量。严把程序关,从查办案件手段、保障党员权利、处分执行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依纪依法办案;严把事实关,全面、客观、准确掌握每起错误事实及相关情况,对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退回作补充调查,对一些无证明力的材料不作定案依据;严把材料关,对结案案件及时立卷归档,立案依据、错误事实材料、本人检讨、审(调)查报告、谈话笔录、审理报告、处分批复、处分决定、证据材料等缺一不可;严把定性关,综合主要错误事实、证据材料和本人的表现、态度,准确认定案件性质;严把量纪关,全面考量违纪错误性质、违纪金额、违纪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力求做到准确恰当量纪处理。

“当前,提前介入不深入、回访教育不及时、案例剖析不深刻等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包括专业化水平不高与案情复杂不相适应等,都将是我们接下来亟待解决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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