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警告处分,如醍醐灌顶,当头棒喝,警醒梦中人!组织上及时给予我处分,是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是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一位回访教育对象如是说。近期,明光市纪委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6名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回访教育,帮助他们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激励被问责的党员干部知耻而后勇,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四个必谈”,警示教育。坚持做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谈、负责日常监督受处分人员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必谈、受处分人员分管部门(科室)负责人或同部门(科室)人员必谈、受处分人员本人必谈。谈话内容围绕党组(单位)对受处分人的教育和监管,受处分人被处分后的工作、生活状态,相关制度漏洞是否完善等几方面开展。通过“四个必谈”,进一步掌握了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也都经常同受处分人谈心谈话,帮助他们卸去心理负担、积极投入工作,同时都能够积极组织开展“纪在身边”警示教育,真正实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心理疏导,祛除“心病”。暖心谈话解心结。此次回访教育侧重受处分人的“心理疏导”,有些人受处分后会觉得自己在单位里是“名人”,脸上有“疤”,抬不起头,从而萎靡不振。我们在与受处分人谈话、交流的过程中,重点了解了被处分人的心理状态,并劝导受处分人不要有思想包袱,祛除“心病”,组织不会让受处分干部“掉队”,让他们放下芥蒂,鼓励他们放下包袱,重拾信心。
备案存档,注重效果。回访结束后,给每个回访对象赠送一本2018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各回访教育对象“心有杆秤,手有戒尺”;要求每个回访教育对象写一份《受处分期间工作思想小结》,正确审视自己所犯的错误,汲取教训,提升政治和思想觉悟;制作《回访教育登记表》交由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评价,并由回访教育小组写明回访结论并签字,留存备案。(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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