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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用好“四项机制”全面提升审理工作水平

时间:2018-11-16 10: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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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注重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导师帮带、业务指导、介入审查调查、请示汇报的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确保执纪执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纪法效果。

导师帮带机制。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审理人员年龄轻、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现状,区纪委监委实行职业导师制度,组建一支有丰富审查调查、执纪审理工作经验的职业导师队伍,签订帮带协议,采取师傅带徒弟的办法,进行“二对一”辅导,注重审查调查、执纪审理实战训练,在加速人员融合的同时,快速提升审理业务能力。

业务指导机制。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联系16个派驻(出)机构,通过制定《审查、审理卷宗模板》,建立典型案例库,采取“乡案县审”、个案指导、跟案学习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成立5个案件审理小组,实行交叉互审,解决派驻(出)机构“查审不分”等问题。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发布审理工作信息,搭建业务交流平台。今年以来,开展“乡案县审”27件、个案指导80余次,组织跟案学习10次,发布审理工作信息15条。

提前介入机制。探索案件审理部门介入初核、审查调查机制,制定《问题线索非立案了结审理办法》,绘制《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审理流程图》,对拟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方式了结的非立案问题线索,移送案件审理室会商把关,采取负面清单的形式,列举对问题线索不予了结的情形。对案情复杂的违纪违法案件经过初核后,审理部门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掌握是否符合违纪违法立案条件以及是否涉嫌犯罪等情况。

请示汇报机制。对事实证据、案件性质的认定把握存在困难,有重大争议的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及时向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报告案件有关情况,寻求业务指导和帮助。对拟给予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党纪处分,区纪委委员党纪重处分的案件,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审议或者纪委全体会议决定后,由区委向市纪委行文请示。坚持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听取指示,请求支持。(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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