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宣城宣州:紧盯“关键少数” 2017年以来处分科级领导干部20人

时间:2018-03-19 09: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近年来,宣城市宣州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这个根本,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以来,给予科级干部党政纪处分20人,开除党籍2人,开除公职1人。

强化任前把关。明确科级干部任前必须公开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廉洁从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积极发挥信访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拓宽监督通道,做到提任必“晒廉”。区纪委监委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强化任中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作为干部“必修课”,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督促受到谈话函询的科级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检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常态化进行节前提醒,时刻为领导干部敲响“廉洁钟”。2017年以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共2000余条。

强化“八小时”外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在7个街道30个城市社区统一安放了干部监督信息收集箱,定期开箱收取,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等情况。区纪委监委采取单位、人员和时间“三不确定”的随机突查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八小时外”外出报备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适时公开通报。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抓手,以责任清单的形式,细化量化职责,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2017年以来,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5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倒逼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汇聚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强化惩贪治腐。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扣关键节点,把握查处重点,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一些领导干部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妨碍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