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明光市始终把抓“两个责任”落实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建立“明责、评责、履责、问责”机制,持续加压发力,不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分解任务明责。制定《全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将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5大类、15项43小项具体工作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述廉述责评责。在年初的市纪委全会上,组织好三界镇、苏巷镇、审计局、人社局四个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口头述廉述责,并接受市领导和市纪委委员民主测评。全市63个单位党委(党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口头述廉述责、班子其他成员书面述廉述责,并接受参会人员评议。
全程留痕履责。编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个全程记实手册”,下发给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程留痕的原始材料。全市63个党委(党组)共发放“三个全程记实手册”493本。
严肃执纪问责。把握政策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干部。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起,处理6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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