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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08人次

时间:2018-02-06 09:5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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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泉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力争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08人次。

突出“常”字,加强日常监督。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让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感到监督就在自己身边,强化不能、不敢、知止的氛围。关口前移强教育常提醒,对反映和检查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约谈函询,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96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42%,成为常态。

突出“早”字,做到动辄则咎。用好纪律戒尺,守好纪律底线,层层设置防线。对待不同程度的轻微违纪,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区别不同情况,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70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48%,成为大多数。

突出“快”字,提高审查时效。开展执纪审查协同作战工作,围绕“六大纪律”,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及时组织力量直查快办,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推进审理关口前移,严格控制审查期限,审理人员对案件审查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提高执纪审查成案率,做到快查快办,用实第三种形态,对少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4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6%,成为少数。

突出“严”字,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发现的严重违纪问题,无论数量多少,毫不手软,坚决查处。加强与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信息资源和技术手段,形成高效、优质、协同办案合力,加大对“极极少数”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执纪审查震慑腐败、纠正错误的治本功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8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4%,成为极少数。(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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