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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精准“开方”祛“病根”

时间:2022-10-07 08: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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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项目部存在部分劳务工程未严格履行询价程序。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现提出如下建议……”近日,宣城市交投集团纪委(市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向一子公司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首责,通过梳理汇总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巡视巡察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找准“病根”“开药方”,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不断放大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偏、源头治理的作用,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避免提出的对策建议泛泛而谈、内容空洞,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印发《关于规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的提示》,明确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下发情形,规范适用对象、建议方式和制发程序,并要求列明问题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提出建议的事实依据和应当整改、纠正的事项,以及提出建议所依据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具体建议、建议落实、回复要求等内容。

“我们一方面从监督对象的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宗旨意识等方面入手,深入剖析出现问题的人为因素,寻找被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方面的短板;另一方面在‘事’中找根源,对照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规定,查找制度性弊端和管理性漏洞。”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确保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一针见血。

此外,在开准“药方”的同时,该市还按照“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督导调研、专项检查、督办整改等方式,对建议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程跟踪,防止建议“一发了之”,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功效。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6份。

郎溪县纪委监委坚持跟踪问效闭环管理,通过电话提醒、实地回访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程序、时限要求落实整改,并不定期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挂空挡”、应对检查“造假象”、整改敷衍“走过场”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长牙带电”。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方式。”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利器’作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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