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黄山: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0-12-29 09: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黄山市,黄山,监督曝光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黄山徽州区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陈黔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至2020年春节,陈黔军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茶叶等物品。陈黔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陈黔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歙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姚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9年,姚生在任歙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期间,先后收受多名案件申请人所送烟酒、购物卡等物品。姚生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姚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黄山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