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临泉: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1-11-09 08: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从这个月开始我和爷爷已经享受低保了,生活方面的问题基本解决了,我可以安心上学了!”临泉县鲖城镇某村高中生韩某激动地说。

近日,临泉县纪委监委在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中,发现鲖城镇某村韩某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韩某和年迈的爷爷共同生活,今年考上高中,生活困难,未及时纳入低保。该县纪委监委就此问题向县民政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以韩某问题为鉴,加强动态监测,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扶贫、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县民政局立即举一反三,部署落实整改,组织人员开展普遍走访,逐村掌握每户家庭情况,加强对预警人员的走访力度,密切关注家庭收支变化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临泉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优势,将其作为放大监督成效的一把利器,结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限,并督促单位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采取限期回复、实地察访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反馈整改情况的单位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出建议书,倒逼单位整改,是对症下药、纠偏归正实现标本兼治的一种好方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督促问题单位扎牢制度“笼子”,起到发出一份建议,整改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阜阳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