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黟县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从严从实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巩固推动政治生态高质量。建立健全明责、履责、督责、问责“四责协同”工作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季度报告、年中督查、年度考核”机制,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大党建考核、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对1家单位2017年度责任制工作“一票否决”。将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推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成为常态,问责党组织24个,问责党员干部42人,给予纪律处分9人。建立“日常讲、节点抓、案后教、动态宣”的宣教格局,强化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抓覆盖推动监督作用高质量。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12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51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97人次,占78.5%,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拉袖提醒。巩固拓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成果,在全市率先将监察试点工作向乡镇延伸,探索建立乡镇监察工作机制,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8人、任命监察员10人、设立村级监察工作联络员66人,实现乡镇监察全覆盖。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派驻组通过列席所驻单位的重要会议,监督“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置,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8年完成对4个乡镇13个贫困村、两家公立医院的巡察任务,自主开展了对11家县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共反馈问题256个,移交问题线索39个。
抓优化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建立作风建设两级负责制,紧盯重要节点专项督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共开展5轮次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10人,给予纪律处分3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查处扶贫领域问题60起,处理47人,其中给予组织处理38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43人。以1+N专项整治为抓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县70家单位共排查问题391个,制定整改措施616条,已整改问题315个,查处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抓深入推动反腐斗争高质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规定,监督执纪与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把好案件质量关和办案安全关,承办了市纪委监委首个指定管辖的留置案件,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加强执纪、执法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2018年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22件,立案54件,结案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使用“留置”措施4人。深化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及时督促党组织落实教育帮扶主体责任,帮助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抓提升推动队伍建设高质量。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狠抓人员融合、工作磨合与纪法衔接,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实行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选送在职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或挂职锻炼。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述职述廉和奖励处分等情况,不断增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准入制度,对拟进入县纪检监察机关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察,从源头把住“进口关”。(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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