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合肥市蜀山区举办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暨村(居)务监督委培训班,该区设村(居)务监督委的村(居)主任及各村(居)务监督委委员等共计262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围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意见》、“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任务以及村居财务相关知识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授课,培训内容实务、实用、实效,深入浅出、全面系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结合2017年区纪委牵头组织的综合调研以及区审计局对17个村居经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蜀山区先后制定印发了“1+4”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意见》《蜀山区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蜀山区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蜀山区村(居)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村居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薪酬待遇、阳光村务、村财镇管、审计程序、责任评价、监管考核问责等多个方面进行完善。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蜀山区还召开了全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调整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启动“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晒”权,切实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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