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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强化自我约束 提升履职能力

时间:2018-12-04 08: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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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五河县纪委监委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建规立矩,拧紧纪律“螺丝帽”。出台《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县纪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县纪委常委会干部任用投票表决办法(试行)》。修订完善委机关联系基层、效能督查、工作督办、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14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底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述责述廉测评大会,机关部室主任、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会上述责述廉,分类接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加强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每年举办一期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班,重点培训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每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研讨,重点对《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研讨。定期抽调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年轻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提升业务水平。强化自学,确定每周三为机关干部自学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强化日常监管,锤炼过硬作风。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建立说情、过问案件等情况的记录、报告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行为,逐一记录、备案。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县1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上报个人有关事项,并进行抽查核实。

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管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念好自我监督的“紧箍咒”。开展纪检监察系统“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整改3个方面16条问题。开展执纪审查规范专项检查,整改执纪审查4个方面13条问题。(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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