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南谯区纪委监委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两个责任”考核、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主体责任约谈等“三个办法”;开展了对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专项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案件线索协调会商、协作办案和移送机制。
运用 “四种形态”,挺纪在前。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治“心”、治“根”,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依纪依法拓展监督执纪新思路,制定谈话函询模拟卷宗,规范谈话函询方式,做到“一谈一函一卷宗”,并严格规范卷宗材料管理。1-10月份,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1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0人次;第二种形态17人次;第三种形态6人次;第四种形态5人次。
加强作风建设,守好防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四风”新动态,采取日常监督和重点节假日监督方式,打好“阵地战”、“攻坚战”、“线索战”,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1-10月份,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件,处理1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人;分2个批次,对7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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