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歙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收到市纪委交办、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移送问题线索22条,现已办结12条,给予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其中涉恶案件1起,县纪委向县公安局移送涉“黑”“恶”问题线索6条。
强化协作配合。与县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的通知》,要求县扫黑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并优先办理,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会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对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涉法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和“回头看”,逐件梳理归类整理,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强化深挖细查。抽调3名纪检监察干部成立专案组对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移送的问题线索认真细致调查。同时,对政法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件逐人梳理,通过调取查阅案卷资料,在里面寻找蛛丝马迹,看案件背后是否存在黑恶势力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以及政法干部作风问题。通过开展“再监督”“再检查”有力有效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
强化源头防控。针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目前已向2个乡镇、2个县直单位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歙县政府投资类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抓好源头防控,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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