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将监察成果转化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郎溪县不断探索完善监察建议制度,充分发挥其纠错、处置和治本作用,让监察建议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药方”。
精准“把脉”,击中要害。县监委严格遵照《监察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信访、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各相关单位在履行职责、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14个突出问题,反复研究,一一列出问题清单。
细致“问诊”,找准问题。系统了解被建议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全方位多维度“扫描”,找到问题症结。在调查研究上狠下功夫,立足监督调查结果,对具体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共性规律等,找准相关单位在工作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和廉政风险点。
对症“开方”,指明建议。充分发挥监察建议纠错、处置、治本功能,依据监督、调查的结果,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找出问题和漏洞,提出监察建议,促使有关单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今年以来,该县监委共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解决突出问题14个,健全完善制度5项。
诊后“复查”,跟踪督办。对每份《监察建议书》均全程跟进督办,实行留痕管理,重点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以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一律严肃问责,确保《监察建议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实行整改通报制度,严格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监察建议采纳和落实情况通报所在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监委。(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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