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颍上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势态,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靶向发力,精准有效惩治腐败。针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问题,颍上县纪委监委按照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要求,聚焦关键少数,坚决惩治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8年已立案305件,结案5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0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连续五年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重点突出扶贫领域,2018年以来查办扶贫领域案件线索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纪法融合,激发“1+1>2”反腐正能量。监察体制改革后,随着监察范围的扩大,县纪委监委着力在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上下功夫,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技能,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纪法衔接的每个环节,在线索处置、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司法机关统筹协调,建立多方联动、既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监督效能,激发“1+1>2”反腐正能量。
抓早抓小,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咬耳扯袖”,防止因小错酿成大错。同时,建立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等制度,准确摸清“树木”与“森林”情况。2018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12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723人次,占比89.03%;第三种形态65人次,占比8.01%;第四种形态24人次,占比2.96%。
严管厚爱,让纪律有力度更有温度。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防错纠错、合理容错、诬告诽谤查处、澄清关怀等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实事求是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大会宣布等形式,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消除负面影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对反映问题线索较笼统,可查性不强的举报件,及时发函要求被举报人说明情况。今年以来,已开展谈话函询46人次,对没有问题的予以采信。(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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