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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今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8人

时间:2018-09-06 10: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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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黟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各级纪委全会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积极协助县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把握好“树木”和“森林”关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0人次,占78.7%。加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监督,联合县换届办开展政策宣讲30余场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动态报告制度,今年来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动态报告82人次。

强化四责协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实行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化管理,确定六大块责任清单及年度县级重点“管护”任务,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分层分岗细化实化全面从严治党共性清单、个性清单。严格落实县委关于实施“两个责任”痕迹管理意见,对三类痕迹管理手册及时修订完善,发放2018年度三类痕迹管理工作日志300余册,督促各乡镇单位建立痕迹管理台账。坚持“季度报告、年中督查、年度考核”机制,并强化结果运用,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大党建考核考核挂钩,对1家单位2017年度责任制工作“一票否决”。将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推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问责党组织13个,问责党员干部29人,给予纪律处分8人。

盯紧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协助县委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督促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工会等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处理。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建立作风建设责任制,实行两级负责制,采取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专项督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共开展4轮次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起8人。

深化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发2018至2020年实施方案,突出监督重点,注重加强与扶贫、财政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多途径、全方位、深层次受理和挖掘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建立信访线索台账,明确管理责任,实行办结销号,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筛选,确保线索不流失、及时处理,截至8月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6件,查处问题30个,处理21人,纪律处分8人,问责19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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