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基本职责,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和动态监督,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监督“长牙带电”。
强化监督力量。在优化内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整合4个乡镇工作室和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和运转保障上建立系列制度,确保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有效利用“信、访、网、电、微”监督平台,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精准有序归口受理,放大监督“视角”,强化监督力量。
创新监督机制。按照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对监督检查部门职责权限、监督路径等监督机制进行深度融合,实践磨合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和谈话函询等监督方式,突出监督的常态化、可视化,进一步拉近监督距离,着力抓好监督机制的探索建立。
善用“四种形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历史、辩证、联系地看待和把握问题的性质、程度、危害,综合考虑认错悔过态度,把握规则边界,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监督发现问题进行处置,不断推进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进一步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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