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前,东至县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中实施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该县通过以强化责任管理为抓手,以落实责任清单为基础,以规范工作流程为核心,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门工作全过程,实现责任具体化、履职规范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列出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是责任清、任务明。根据《中共东至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县纪委全会、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等部署要求和自身实际,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和任务列成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内容。
明确记实方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册《全程记实工作手册》,并按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填写。填写记实事项要求做到时间精确、地点确切、人员明确、表态清晰、事项清楚,不宜“事无巨细”。要求填写本人意见的,必须是本人表态或决策的具体意见,不得以集体意见代替个人意见。重点填写履行领导(分管)责任、强化教育监管、做好廉政表率、“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情况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确保全面客观反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压实各级责任。各级党组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记实制度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载体,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树立标杆、做出示范,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整理,认真记录记载,做到照单履责、全程留痕,并将记实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全程记实工作的培训引导。
强化结果运用。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情况,将作为开展“一案双查”、问责追究的重要依据,作为平衡量纪尺度的重要参考,对履责不到位、记实不清晰,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池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