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1至5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
构建责任体系。印发了《中共太和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太和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为重要内容,对改进调查研究、严格公务活动、切实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把8个方面36项具体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以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两个责任,形成层层有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责任考评体系。
形成常态化机制。在元旦、清明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提前下发文件通知,重申各项纪律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党纪政纪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地下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不断采取新方法,重点检查单位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扶贫干部作风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严肃执纪问责。督促各单位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认真纠正整改,并按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对存在问题不主动纠正、不严肃处理的,特别是对十八大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严肃问责,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一律挂网通报,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观望者“望风却步”。截至目前,共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2期涉及4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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