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日,六安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市进一步深化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通知》指出,本次专项清理的内容为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相关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通知》明确,专项清理工作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分自查自纠、甄别核查、整改落实等三个阶段进行,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参加组成市专项清理协调小组。专项清理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开展。各县区委、开发区、示范园区工委负责本地专项清理工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专项清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专项清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级党政干部要如实填报有关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开展自查纠正,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汇报问题、积极纠正的,可以从宽从轻处理;对审核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或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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